增值放流魚苗7.7萬余尾,看檢察官如何守護碧江特色生態發展之路? |
2021-11-08 10:57:00 水產養殖網 出處:銅仁長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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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江十年禁漁計劃實施后,貴州省銅仁市碧江轄區內所有天然河流和水庫也被列入禁漁范圍。
為扎實做好長江流域全面禁漁工作,碧江區檢察院與該區農業農村局、公安分局通力協作,探索創新建立“3+3”工作機制,加大漁業水域資源保護領域“兩法銜接”工作力度,守護住了“山青、水美、魚肥”的碧江特色生態發展之路。
“3+3”工作機制確?!皟煞ㄣ暯印?br> 今年4月6日,銅仁市碧江區錦江河百花渡碼頭人潮涌動,兩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當事人滕某某、謝某某在碧江區檢察院、碧江區公安分局、碧江區農業農村局及周圍群眾的監督下,按照案件增值放流方案要求自費購買了價值1.1萬元約1萬尾魚苗投入錦江河。
據了解,兩位當事人分別于去年10月19日晚、11月9日凌晨在錦江河干流非法捕撈時被農業部門干部和派出所執法人員抓獲。后碧江區農業農村局將兩起案件移送銅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立案偵查,隨后銅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依法移送銅仁市碧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審查認定,當事人滕某某、謝某某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但鑒于當事人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悔罪表現好并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遂依法作出了不起訴決定。隨后,碧江區檢察院向碧江區農業農村局發出了修復生態的檢察建議。碧江區農業農村局采納了檢察建議,責令2名涉案當事人按照增值放流方案要求采購1萬尾魚苗對錦江河進行生態修復。
據碧江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林鑫介紹,該案是碧江區“3+3”工作機制創建后辦理的一起典型案例。
去年10月份,碧江區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出臺了《關于在漁業水域資源保護保護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農業農村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非法捕魚等破壞漁業資源及生態環境領域違法犯罪線索,按照“兩法銜接”機制第一時間通報給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并根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提出的案件處理意見及時移送。三機關在辦案中,用準用好認罪認罰從寬處罰制度,構建“行政執法+刑事司法+生態修復”三位一體辦案模式,通過“處罰與恢復”相結合開展增殖放流活動,向社會公開展示修復性司法的成果。
在檢察院內部,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三大部門同步介入破壞漁業資源及生態環境領域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對行政執法和司法活動進行監督,對執法不規范問題向行政機關發出改進工作或作出行政處罰的檢察建議,對符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條件的案件按照“誰損害、誰修復”原則依法追究其民事責任。
據悉,自開展“十年禁漁”工作以來,碧江區共查處違法捕撈案件29起,其中刑事案件19件21人,提起公訴6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6件,責令、監督行為人向錦江河放流魚苗77000余尾。
日前,碧江區漾頭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人王關平在錦江河流域開展日常漁政巡護工作時,看到一江碧水下歡快游動的魚群,忍不住拍下了一段視頻發到朋友圈,短短數秒的視頻立刻引來眾多網友轉載點贊。持續的生態修復,守護住了碧江區的母親河錦江河,也守護住了“山青、水美、魚肥”的綠色發展之路。
檢察聽證促行政爭議實質化解
“我因為沒有文化犯了錯誤,感謝檢察機關為我做了那么多工作,還給我司法救助,讓我解開了思想疙瘩,感受到了黨和國家的關懷,我愿意撤回復議申請?!碑斒氯藯钅衬吃诼犠C會后對檢察官激動地說道。
原來,2020年10月28日21時許,楊某某用自制捕撈漁具在壩黃鎮錦江河支流非法捕撈水產品,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2020年12月8日,銅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立案,一周后移送銅仁市碧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檢察機關認為楊某發的行為已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但是鑒于其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悔罪態度好并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于2020年12月22日對楊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因楊某某非法捕撈的行為致使漁業資源遭到破壞,國家利益受到損害,該區檢察院于2020年12月25日向區農業農村局發出檢察建議。2021年3月17日,碧江區農業農村局向楊某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楊某某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部門立案后邀請碧江區檢察院參與化解行政爭議工作。
據林鑫介紹,碧江區檢察院派員到楊某某家及其所在的壩黃鎮白果村進行調查后發現,59歲的楊某某家庭條件十分困難,單身一人,無兒無女,平時靠打零工維生,無穩定收入來源,認為其符合司法救助條件。
為促進社會矛盾化解,保障辦案件質量和效果。2021年4月9日上午,該檢察院對楊某某不服行政處罰申請行政復議案,就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和啟動司法救助程序,舉行了公開聽證會。該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受邀擔任聽證員,案件當事人、碧江區政府復議部門、碧江區農業農村局派員出席了聽證會。
聽證會上,檢察機關公開出示了法律依據,釋明了事實和理由,并對有關法律、“十年禁漁”政策和公益訴訟工作進行了詳細解讀,得到了聽證員、行政機關和案件當事人的理解和認同。對楊某某進行司法救助,也得到了聽證參與人員的一致贊同。在代表委員等聽證員發表了支持檢察辦案意見的意見后,案件當事人楊某某表示認識到了錯誤并表示服從行政處罰決定。在發表最后陳述意見時,他當場表示自愿撤回復議申請,承諾息訴罷訪并按照行政處罰決定繳納罰款和義務巡河護漁,同時申請國家司法救助。
碧江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簡潔在總結該案時說,“楊某某不服該行政處罰決定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其對國家有關法律和‘十年禁漁’政策不掌握、不理解,只要我們加強釋法說理和法治宣傳,解開他的思想疙瘩,問題就迎刃而解了?!?br> 據悉,該案是銅仁市首例運用司法救助化解行政爭議的案件。有聽證員代表表示,該起行案件的辦理,既成功化解了行政爭議和信訪問題,又通過司法救助解決了涉案當事人的實際生活困難,展現了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職能服務大局的責任擔當,體現了檢察辦案的司法溫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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