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流域魚類增殖放養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
2021-11-30 13:44:00 水產養殖網 出處:臨市港航口岸和漁業局
我要評論 |
| 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是目前恢復水生生物資源量的重要和有效手段,具有恢復生態平衡、修復生態環境、培養群眾意識、增加漁民收入等多方面的重要意義。
一、目前增殖放流與資源養護面臨的突出問題
1、增殖放流相關科研能力較弱
由于受機構編制、相關政策以及地區漁業資源天然條件和歷史原因所限制,漁業科研基礎條件比較落后,針對增殖放流相關的科研工作開展不足,致使增殖放流活動缺乏科學指導。突出表現為:一是增殖放流種類確定、加流數量缺乏科學指導,存在很大的盲目性;二是增殖放流生態風險缺乏評估,如病害風險、遺傳風險、環境風險等;三是增殖放流效果缺乏評價,如魚類資源變化、遺傳多樣性變化等。
2、苗種來源不足
根據《農業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中的“用于增殖放流的親體、苗種等水生生物應當是本地種。苗種應當是本地種的原種或者子一代。禁止使用外來種、雜交種、轉基因種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進行增殖放流?!睂υ鲋撤帕鞯拿绶N來源有較高的要求。而長江流域缺乏有資質的苗種生產單位,在以往的增殖放流活動中大量的苗種需從周邊地區購買,增加了成本,因運輸等因素的影響降低了苗種質量,影響了放流效果。特別是急需放流的特有、瀕危物種受此限制而不能大規模的開展增殖放流活動。
3、漁業生態環境惡化仍在加劇,各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不足
水環境污染、河道挖沙取土、水利工程施工以及過度養殖等都導致了天然水體的漁業功能退化和水域生態環境惡化。漁業、環保、水利、城建、國土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開展有關工作的溝通不夠,不能形成合理高效的工作機制,難以互相協調配合,對天然水域進行管理存在較大的局限性,在一定期程度上影響了增殖放流的效果。
4、漁政執法能力不強,增殖放流執行機構不健全,較難系統地開展增殖放流活動
由于增殖放流機構不穩定,特別是縣區水產部門的人員、機構編制、經費得不到相應的保障,對增殖放流相關的規劃、論證、科研、選育、種質鑒定、質量檢測等方面的能力薄弱,難以系統地開展增殖放流活動。
5、放流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宣傳不夠,群眾科學放流意識需要加強
由于宣傳力度不夠,廣大人民群眾對增殖放流的作用和意義認識不足,對增殖放流活動的科學性缺乏了解,經常出現搶捕,亂捕增殖放流對象的行為,對生態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意識較低。另外因對天然水域放流的科學性不了解而向天然水域亂放各種不符合放流科學性的外來物種、危害物種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二、建議與措施
1、加強增殖放流相關科研工作的開展,開展跟蹤監測和效果評估,制訂完善技術規程和標準,組織開展增殖放流技術攻關和應用。
2、建設高標準的水產良種場,加強苗種科研、生產、種質鑒定、質量監控能力。
3、積極匯報宣傳增殖放流工作的重大意義,充分引起有關領導的重視,完善養護政策,加大資金投入。
4、各級水產主管部門應加強與環保、水利、城建、國土等部門的溝通協作,確保水域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5、健全水產機構,加強漁政執法建設,高質量地開展增殖放流活動。
6、加強宣傳,廣泛引起社會各界對增殖放流活動的認識。
人工增殖放流是一項希望與風險并存的措 施。因為左右魚類資源興衰的其它環境因素,短 期內無法得到根本改善,這是漁業部門無能為 力的:而魚類各自的生態和生活習性要求能否 得到充分地滿足,往往是決定其數量變動的內 在因表,四、禁漁、增殖放流應與強化管理及環境質量改善同步 長江禁漁和人工放流純屬社會公益事業,追求的是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它不單純 是漁業部門一家的事,必須得到各級政府的認 同和關注:加大環境改良與控制的力度,才能使 放流獲得事半功倍之效:而漁業管理部門加主要 在漁業管理和控制上下功去,如規定些漁期,禁 海區,限制看害漁算漁法、制定捕撈眼額等等??傊磺写胧┖褪止啥际菄y如何確保長江各種魚 類的補充群體有足夠的存有量,能給魚類資源以 休養生息和發展提供足夠的空自與時間。最后,對干長江魚類人丁增殖放流筆者持肯定的態度,但也有所擔心:一是放流的效益,能否達到預期的目標尚有待證實:二是進行長 江魚類人工放流是不得已而為之,是人為干預 生態系統的一項措施,項目實施能否在嚴格的 科學指導和管理下進行,工作重點是既要防止 濫放,又要防止濫捕,實踐的難度遠遠超過決策 過程,否則就會違背立項的初衷,得不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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