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4日,我縣首例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生態補償增殖放流活動在老城區史河橡膠廠水域進行,市農業農村局、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農業農村局等單位負責同志和梅山鎮部分干部群眾參加了活動。本次共增殖放流鰱鳙魚種價值13000余元。
涉案楊某、李某分別于2020年4月份在城區河段采取電捕魚方式進行非法捕撈,經群眾舉報,被公安民警和農業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經有關部門對查獲的漁獲物和造成的漁業資源損害進行評估,認定造成漁業資源直接和間接損失達13000余元??h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中依法對楊某、李某違法行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裁定被告人楊某、李某違反禁漁區(期)規定且使用禁用方法捕撈水產品行為嚴重破壞了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同時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按照“誰損害,誰賠償”的原則,檢察院要求二人履行民事責任,公開進行增殖放流修復生態環境。一方面對廣大群眾進行警示教育,提高禁漁護漁、保護生態環境意識;另一方面打擊漁業違法犯罪,讓違法者承擔漁業資源生態損失的民事賠償責任,提高了違法犯罪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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