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開展生產環節蛙類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行動 |
2022-04-13 13:40:00 水產養殖網 出處:臨平區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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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治理,根據農業農村部等7部委、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等7部門、杭州市農業農村局等6部門關于食用農產品“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三年行動有關部署和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3部門制定的《浙江省蛙類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方案》相關要求,臨平區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治理重點,組織開展生產環節蛙類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行動。
根據前期逐場逐戶摸排蛙類養殖主體的情況,近日,區農業農村局農質監管科、農業行政執法隊聯合相關鎮街對排查到的兩家牛蛙養殖戶進行了突擊檢查。檢查組現場檢查養殖主體“三項記錄”、投入品倉庫、生產環節等情況,發放《牛蛙質量安全管控技術性指導意見》,并與主體簽訂了《水產養殖主體質量安全法定責任行政告知書》,進一步告知主體要學法懂法守法,堅決守住食品安全法律底線,不觸碰食品安全法律紅線。同時加強貨車排查管控和生產經營場所管控,做好疫情防范和綠碼、行程碼查驗、測溫、戴口罩等工作。
檢查組對養殖主體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落實農事檔案制度。建立真實完整的水產養殖(生產、用藥和銷售)記錄,禁止使用禁(停)用藥、人用藥、原料藥和假(劣)獸藥;二是實施批批檢測制度。對擬上市產品通過自檢或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等方式實施批批檢測,未檢測或檢測不合格不得上市銷售;三是如實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檢的基礎上,自我承諾農產品安全合格上市并主動開具合格證,實現產品可追溯。
下一步,臨平區將對轄區生產環節內蛙類水產品開展全覆蓋專項監督抽檢,加強農事檔案、自檢制度、合格證出具等情況落實的督查,進一步規范蛙類水產品養殖主體的生產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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