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紅:推行大鯢養殖保險的成效及建議 |
2018-05-29 16:14:00 水產養殖網 出處:中國水產養殖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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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彭紅  推行大鯢養殖保險的成效及建議
張家界市畜牧獸醫水產局 彭紅
近年來,張家界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金融對農業產業的支持保護作用,根據深化農村改革的總體要求,結合張家界市實際,大膽創新,勇于探索,率先在全國開展了大鯢養殖保險,有力地促進了農業產業的健康快速持續發展。
一、主要做法
1、明確養殖保險思路
1.1 強化調研,成立班子。多年來,張家界高度重視農業產業的發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農業產業散、小、弱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變,特別是農業產業的支持保護體系還不夠健全,一旦某個產業受到損失,由于沒有相應的救濟機制,產業發展的積極性就會受挫。對政府引導發展的產業,有的甚至還有抵觸情緒。為了改變這一狀況,2013年,張家界市委市政府出臺了農業產業提質升級“523”行動計劃,提出了優先扶持大鯢和蔬菜產業,從2013年到2017年,5年時間內大鯢從50萬尾發展到200萬尾的發展思路。為保障“523”行動計劃的順利實施,決定在二至三年時間里,逐步推動養殖大鯢保險。成立了由分管農業的副市長任組長的特色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金融辦、市保險公司等單位為成員。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在總結其它農業保險的基礎上,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明確由中華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張家界中心支公司及所屬機構承辦。
1.2 出臺文件,明確任務。2015年11月,市政府召開市長辦公會,專題研究大鯢保險有關問題,整理出《關于張家界大鯢養殖保險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2015年12月,市財政局、市畜牧獸醫水產局聯合發出了《張家界市財政局、張家界市畜牧獸醫水產局關于全市大鯢養殖保險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從2016年開始實施養殖大鯢保險試點工作,保險任務為40萬尾大鯢。2016年初,大鯢養殖保險試點正式啟動。
2、穩步推進養殖保險
2.1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原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大鯢保險工作。從主要保險事項、保險標的、保險對象、保險條件、保險責任、保險時限、保險金額及保險費、保費來源及繳付比例、承保理賠流程等九個方面予以明確。2016-2017年,大鯢養殖保險費由市、區縣財政、投保人(大鯢養殖企業、戶)共同承擔,其中市級財政承擔20%,區縣財政承擔50%,投保人(大鯢養殖企業、戶)承擔30%。每尾大鯢保費為12元,其中市、區縣、企業相應分擔為2.4元、6元、3.6元,實現分段賠付,每尾可賠付30-200元。
2.2 不斷調整與完善條款,加強政府支持力度。對2018年保費承擔比例進行適當調整,其中市級財政承擔20%,區縣財政承擔55%,投保人(大鯢養殖企業、戶)承擔25%,增加區縣財政投入,減少投保人承擔部分,再就是增加精準扶貧優惠保險,帶動5戶以上養殖企業只需15%承擔保費,即每尾1.8元,建檔立卡戶自行投保只需承擔5%保費,即尾0.6元。到目前為止,市、區縣兩級政府共補貼保費667萬元以上。
二、成效顯著
1、推進保險降低養殖風險。推進2016年開始實施養殖大鯢保險試點,全年承保30.9萬尾,大鯢理賠金額370萬元。2017年承保48.5萬尾,理賠金額313.5萬元。2018年計劃大鯢保險62萬尾,到目前為止已承保42萬尾。特別是2016年7月份以來,張家界市普降暴雨,許多地方暴發山洪,對大鯢造成了較為嚴重的損失,保險公司和農業部門積極應對,迅速反應,積極核災定損理賠。
2、促進大鯢產業快速健康發展。大鯢養殖保險的開展有力地促進了張家界市大鯢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張家界大鯢”被評為2017年湖南農業十大區域公用品牌。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全市大鯢養殖規模達到212.5萬尾,養殖規模上萬尾企業35家;全市養殖大鯢產品加工企業15家,開發產品140多種,大鯢產品遠銷18個省35個城市;2017年綜合產值達20億元。
三、面臨的困難
1、財政資金投入不足,保險工作推進不平衡。目前張家界大鯢養殖保險在全國是個首創,未爭取到國家、省財政納入預算。由于張家界市區縣財力有限,投入不足,部分區縣政府對大鯢保險重視不夠,配套資金不到位,只能保險少數養殖大戶,未保戶較為不滿,要求全面保險。
2、保險決賠數核定難,保險條款需完善。從前期的理賠工作中可以看出,因養殖場不是按照大鯢養殖規模全保,只保其中部分大鯢,造成養殖戶受災及病死情況報險后認定比較困難,存在一些漏洞,保險條款有待完善。
3、承保面有限,保險未能全覆蓋。2016-2017年,全市承保面不到30%。2018年計劃承保62萬尾,也只是能達到30%左右。養殖保障不能大范圍覆蓋,建議加大投入,全面推行。
4、保險推進緩慢,理賠有時不及時不完全到位。2016-2017兩年遇到特大洪災,因養殖企業損失較大、有些又不易核定等原因,有時存在保險理賠不及時,未完全到位。
四、建議
1、加大養殖大鯢保險宣傳力度,提高養殖戶保險意識。
2、積極組織開展調研活動,全面了解保險推進及存在的問題等情況,及時修改完善保險條款,保障養殖戶的利益。
3、組織多部門配合保險公司,積極參與養殖戶的保險、受災情況核定、統計及其理賠相關工作。
4、積極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爭取國家、省、市各級財政加大對大鯢養殖保險工作的支持力度,擴大承保面,大鯢保險達到養殖規模的80%以上,讓更多的大鯢養殖戶受益。 來源:張家界市畜牧獸醫水產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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