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牛蛙養殖污染專項整治的通告 |
2018-06-17 00:24:00 水產養殖網 出處:龍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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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政綜〔2018〕142號     龍海市人民政府 關于開展牛蛙養殖污染專項整治的通告   牛蛙養殖污水的違規排放,極易對水流域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影響生態環境安全。為加強對全市流域水環境的保護,優化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工作意見》(閩政〔2009〕16號)的規定要求,市政府決定對全市牛蛙養殖污染開展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對象及內容 全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內一律禁止養殖牛蛙,已有的牛蛙養殖場一律限于2018年6月30日前予以退養或者關閉拆除;在全市范圍內對證件不齊、占用破壞耕地、污染治理設施不全或者養殖污水排放未達標的牛蛙養殖場,一律限于2018年7月31日前予以退養或者關閉拆除。 二、整治時間及要求 各鄉(鎮)場要按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對本轄區內的牛蛙養殖情況進行排查并登記造冊,建立相關工作臺賬,開展集中整治。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摸底排查造冊,6月中旬起集中力量開展整治。林業、農業、海洋與漁業、環保、水利、國土等有關部門要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強化監管、加強配合。對未在規定期限內退養及關閉拆除的,逾期將由相關部門及養殖場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林場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予以退養或關閉拆除;涉嫌違法犯罪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三、舉報電話 設立專項整治舉報電話,受理全市范圍內違規養殖行為的舉報投訴,舉報電話: 市林業局:6523265    市環保局:12369 市農業局:6558595    市海洋與漁業局:6522704 市水利局:6078100    市國土局:6560106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龍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龍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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