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強化源頭監管。加強水產養殖用飼料、獸藥等投入品質量監管,規范水產養殖行為,嚴格實施生產、用藥、銷售三項記錄制度,嚴格執行獸藥休藥期規定,加大宣傳提升養殖從業者質量安全意識,成立水生動物疫病防治服務隊,切實抓好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從源頭降低病害發生,減少用藥風險。共發放《水產養殖用藥明白紙2020年1、2號》《明白紙》《水產養殖規范用藥技術手冊》等技術資料5000份,建立水產苗種產地檢疫申報點5個,官方獸醫(水生動物)持證人員31人,實現了區域全覆蓋。
二是加強專項整治。制定《水產養殖用投入品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加強水產養殖用投放品風險隱患排查,科學指導養殖戶購買和使用水產養殖投入品,合理用藥,針對重點品種、重要養殖場(戶)、重點環節開展專項整治,堅決查處違法養殖行為。開展專項整治5次,檢查水產養殖企業52家。
三是加密檢測頻次。全面完成部、省水產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將快檢和日常執法巡查結合起來,及時排除水產品藥殘超標隱患。完成50畝以上水產養殖基地快速檢測水產樣品600批次,合格率100%,完成規模以下水產養殖基地快速檢測6917批次,樣品合格率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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