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專題  羅湖檢驗檢疫局
    2月24日,深圳羅湖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從入境旅客行李中發現10多個充滿氣體和水的透明塑料袋,袋中分別盛放各類色彩艷麗的小型觀賞魚,共計110尾。經初步鑒別,包括日本紅白劍魚、泰國斗魚、紅蓮燈、孔雀魚、虎皮、鳳尾等10多個品種。經查,涉案旅客有違法攜帶動植物產品入境的處理記錄,未主動申報且無法提供任何檢疫審批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的相關規定,工作人員對該批觀賞魚作銷毀處理。
    觀賞魚類容易攜帶病菌或寄生蟲;非本地品種的觀賞魚逸出進入自然水體,還可能導致外來物種入侵。根據我國法律法規,活動物包括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類,均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羅湖檢驗檢疫局 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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